豫南非金属矿资源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
规章制度
安全工作规定
作者:    来源: 河南省豫南非金属矿资源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     发布日期:10-20  浏览次数:
       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,保证科研、教学等工作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规定。
       一、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室主任领导、研究人员和实验室技术人员负责、实验室全体人员分工参与的管理方法。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。
       二、各研究人员的安全职责:
(1) 负责本课题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;
(2) 对所指导的研究生和本科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指导;
(3) 监督和检查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。
       三、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:
(1)在室主任领导下,具体负责实验室的各项安全工作;
(2) 负责实验室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;
(3)每天检查实验室有无安全隐患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
       四、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人员,均需通过相应的安全培训和考核;进入实验室后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定,并配合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;导师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,落实安全措施与责任。
       五、实验人员和学生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实验,严禁违章操作,杜绝事故发生。每次实验结束要进行安全检查(包括仪器设备的安全检查),切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,做好危险品管理工作,防止事故发生。
       六、实验室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实验室的仪器设备、机械、电气线路、通风橱等安全情况,化学试剂等危险品的存储、领用情况,消防和防盗设施情况。如有问题或隐患,能本人解决的应及时处理,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室主任汇报,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。
       七、危险化学品由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,实行严格的出入库、领用、回收和处置管理制度,使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并由指定技术人员负责安全监督。
       八、实验室应经常组织安全检查(含设备安全检查),做好检查记录。将安全工作档案纳入实验室档案中一并进行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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