豫南非金属矿资源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
规章制度
危险品管理办法
作者:    来源: 河南省豫南非金属矿资源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     发布日期:10-20  浏览次数:
       危险品范围包括各类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和放射性物质。
       一、危险品的采购
(1)由各负责人提出申购计划,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,交采购员采购。
(2)爆炸物品的采购以按国家批准的爆炸物品管理规则规定办理。
       二、危险品的储存、保管和领用
(1)危险物品保管必须由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。
(2)危险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中,不得随意乱放。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,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和防护设备。
(3)危险品入库,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,凡库存及实验室发放的危险品,必须有明显的标签,无标签的危险品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。
(4)危险品库必须按规定要求储存,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混放,并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量。危险品库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,防止变质、自然或爆炸事故,对变质、过期的药品必须及时组织处理。
(5)实验使用危险品时,必须严格遵守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,同时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,防止丢失、污染、中毒和其他事故发生。使用完毕后有剩余的危险品,如须过夜,应存放在有专人保管的保险柜内,并做好记录。
(6)危险品的使用必须严格审批,做好使用记录,如有违规使用,一但发生事故,将依法追究使用者的法律责任。
(7)剧毒品的保管,必须指定专人负责,实行专库专柜存放,采用双锁。启用剧毒品时,每次只准领一次的使用量,由使用人与负责人一起领取和使用。
(8)放射性物质存放必须设置有效可靠的隔离屏障,放射源的作用和移动要经过实验室主任的签字批准,有2–3人同时在场,并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。对存放放射源的容器场所,存放单位要定期进行检查和测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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