豫南非金属矿资源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
规章制度
重点实验室消防安全制度
作者:    来源: 河南省豫南非金属矿资源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     发布日期:10-20  浏览次数:

1. 重点实验室主任为第一安全责任人。全面负责本重点实验室的安全消防工作。

2. 实验室技术人员是本实验室安全消防员,一定要做好防火工作,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消防教育。

3. 消防器材由保卫部门统一布置和管理,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、挪用和挪动。损坏和挪用者将按《消防法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
4. 应了解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,定期对消防责任人进行培训,万一发生意外应沉着镇静,立即采取有效措施。

5. 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和剧毒品等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制度。严禁携带易燃 、易爆、剧毒物品。危险化学品不可外流,如有发现,将予严肃处理;造成后果的,要追究责任,并进行处分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
6. 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的必须确保安全,要做到人离电断,插头拔掉,不得使用电炉烧水、烧饭和烘烤易燃物品。

7. 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,按时更换过期失效的灭火器。

8. 严禁在实验室内乱接乱拉电线,对电器设备要定期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修理。

9. 各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每天坚持检查水、电、气、排气通风等基础设施、压力容器、实验设备以及消防设施。如有故障,及时报修。下班前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,关闭水、电、气及其他实验设施,关闭门窗,并做好清洁卫生工作。

10. 若有意外事故,及时和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联系,妥善解决问题。

河南省豫南非金属矿资源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©版权所有
通讯地址:信阳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邮政编码:464000
联系电话:0376-6390603  E-mail:9jqshan@163.com